老张是一名基层法院的法官,为人浑厚正派,一直以来,他秉公办案,在村民的心目中有很高的权威。 这天,邻村的刘三喜带着律师找到他,要告自己的老丈人和小姨子。三年前,刘三喜的老婆产后不久便死去了,无情无义的三喜把刚诞生三天的孩子抛弃在老丈人家又娶了别人。如今,他婚后一直无子又想要回孩子,被恼怒的村民打了返来。无奈之下,三喜告上法庭。 从情感上来讲,刘三喜确切不配做孩子的父亲,可是在执法上,他却拥有正当的监护权。这让法官老张伤透了头脑。几经周折,对双方的调停照旧失败了。在村子举办的公判大会上,判决刚下,不满的村民就围上来痛打刘三喜和他的律师,老张上前禁止也被连累其中……这一集体抗法事件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在情与法面前、法与理之间,法官老张又做何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