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易差别的依据主要参考三个方面:1、专业技巧展示;2、竞技模式;3、电视转播习惯。最易类:美式橄榄、赛车、以及几乎所有雪上项目(如本片的高山速降)。原本这些运动都是最激烈最危险的,但恰恰是高危性反而为电影拍摄提供了最大的便利:运动员必须戴头盔。在严实的面具掩护下,一伙银行劫匪都能招摇过市,就更不要说电影中使用职业替身了。那简直是易如反掌。加之,场面宏大或速度奇快等运动特点,又使电视转播普遍采用全景远景方式,大多时段内就算不带头盔你也分辨不清参赛者到底是谁,于是更为电影造假提供了双重保险。雷德福在本片中的表演就极为轻松。只要坡上一身行头摆几个造型或终点处摘下头盔露脸接受采访。唯一不用替身的运动桥段是在体育场跑圈训练。中难类:职业拳击。从电视转播习惯的角度看,职业拳击似乎应比赛车更难被电影化。一方面,镜头离的更近,观众看的相对真切。另一方面,参赛人数却锐减至两人,焦点被大大集中,且两人都赤裸上身不带头盔……但有趣的是,它反而是好莱坞最多产的体育题材。为什么呢?因为这是一种极为重视竞技模式而非技巧展示的运动。拳击几乎“没有”技巧而言。仅靠对着镜头做几套挥拳动作,你几乎分辨不出一位业余拳击爱好者与迈克·泰森有多大差别。真正体现二者之间巨大实力落差的是一种内在的,只有交战中的对手才能切身体验的东西。比如出拳力度,肌肉抗击打力等。电影本身无法将这种真实的内在体验外化,它只能“演绎”出外在的行为结果:谁占上风,谁被击到。既然是演绎,那就不必麻烦替身了,演员自己就是专家。当然,身材体魄要说的过去才行。同时,摄影机也有恃无恐,非但不用后撤遮假,反而还给了比平常的电视转播更为密集的特写镜头,仿佛在说,“看清楚了,这是德尼罗!他可是真在打!”最难类:足篮排。大球运动于技巧展示上的超高挑战性让电影从业者(指的主要是出演运动员。当教练的那种不算)始终敬而远之。虽然大球也属于激烈对抗的运动,但对抗的前提条件是首先你得表现出精湛的驾驭皮球的能力。可麻烦的是,这种能力是一种完全外化的专业技巧的展示,它很容易让一个演员的非职业老底彻底暴露(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影星敢去饰演拳王阿里,却没胆尝试一下球王乔丹的原因)。而一旦你于最重要的技巧环节上没法说服观众相信你就是那个天才的运动明星,那么另外两个环节,竞技模式或电视转播习惯,也就失去了意义。何况后者本来也帮不上什么忙:球类转播的镜头虽然不够特写,却足以让观众分辨出那是不是替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