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全交给左琳一份卷宗,申请人是齐三河,被申请人是郑怀山的前妻徐丹。中院审判后已经进入执行程序。左琳不想接手,因自己与郑怀山曾经是师生关系,需要申请回避。赵院长说只是一张普通案件不必回避。左琳问郑怀山,为何让自己接手师母的案子。郑怀山说:我希望左琳亲手为自己的过去画上一个句号,然后我们一起开创未来。左琳依然无法面对曾经的师母。郑怀山说,我们当初的离婚与你无关,只是你的出现加速了这一进程。左琳找于川商量,于川认为:郑怀山手段卑鄙,他是想利用他和左琳曾经的感情。左琳依然替郑怀山辩解,却也只能硬着头皮接手此案。左琳与徐丹在法院见面,徐丹感慨往事,左琳向徐丹介绍了案情,现证据表明,你有义务归还齐三河一千万元,现在判决已经生效。而据徐丹说,这一千万是当初和郑怀山的离婚分手费,当时去齐三河公司拿钱只是写个借条供公司财务走流程。而且借据上没有写归还日期,也意味着可以永远不还。左琳强调,既然法院已经判决,我也只能执行。徐丹苦笑,我可以签字,但我没有财产偿还,随便你们怎么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