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仑庄一带随便打听一下,谁不知道兴隆市场里有位镇市之宝,人称“水查某”的金大花。这个大花不但纤细窈窕、个性海派,而且还相当勤劳能干。五官其实也还算清秀,只可惜她的牙齿暴了一点,脸上的痣位置尴尬了一点,虽然外貌不时会被人取笑,但仍无损她在兴隆市场响亮名气。大花一家在兴隆市场经营一家南北杂货店,从小就在市场长大的她,开口说的第一句话,不是爸爸、妈妈,而是“欢迎光临”。三岁学会挑菜捡菜,五岁就能认清所有鱼摊上的种类,到了十岁已经懂得在猪肉摊上称斤论两的帮忙剁猪肉贩售。高中毕业后,大花就选择留在家中杂货店帮忙,一方面不但可以帮忙家中的生意,另一方面也好天天跟前跟后的看着她的“冠军哥”。林冠军,七岁时独立抚养他长大的母亲过世,自此成为孤儿。白天在市场附近学游民捡些过期食物或是别人不要的东西吃,晚上则在公园餐风露宿,长期营养不良的结果,小小年纪的他差点冻死在街头。当时,大花的妈妈-夏春娇,出去送货回家,偶然发现倒卧在公园一角冻得全身发紫的冠军,便把他带回家照顾。此后,春娇就把冠军当做自己的儿子般对待,不仅让他住家里、供三餐,甚至帮冠军出学费让他念书。大花也乐得多一位“冠军哥”,成天冠军哥长、冠军哥短,十足的小跟屁虫。说到这个冠军,从小还真是样样冠军,热心助人冠军、耍嘴皮子冠军、搞小聪明冠军。当然,打架落跑也是冠军。国中毕业后,冠军因为不想再麻烦大花一家,在他的坚持之下搬出了金家。他带着金家小弟金大利,以开货车四处打工维生,有时也喜欢小赌一番,成了个小混混,常常和市场老大-菜虫的手下刀哥拳脚相向,在市场里上演“打我呀,你追不到我”的戏码。不过,每次真的惹出了什么麻烦事,金家的杂货店还是他永远的避风港。长久以来,对大花家怀报着感恩心的冠军,都把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大花当成妹妹。然而,大花却对冠军心存邪念。喔不是,是心怀爱恋。在大花心中,冠军哥就是守护她的“白马王子”。她永远都记得高中时期,因为长相被同学取笑,并说她一定一辈子交不到男朋友时,她难过地哭着回家。冠军得知后气愤地拉着她,冲去那些耻笑自己的同学面前,一把搂过她大声说:“谁说我们大花交不到男朋友,我就是她男朋友。”从那一刻起,原本就对冠军有好感的大花更加深信,冠军哥绝对是上天派到自己身边的真爱来着。于是这些年,她一直想着要把自己珍藏二十八年的初吻、初夜献给这位从小到大的“初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