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片笑甚多,尤其是对于七、八十年代在上海生活过的人们,应该能唤起你们更多的回忆。1.那会儿的反面角色真容易塑造啊:小胡子,大鬓角,大背头,花衬衫,牛仔裤....2.陈以心好像是革命化的桂纶镁啊~3.80年代的人在吃上真是大手笔啊,冰棍都十根十根的买。。。。4.从烧饼小伙子门口小卖店大妈那看出来,人民群众的警戒性超强~~5.交警同志约会还穿制服带大盖帽,您这是要吓唬谁~6.片中的愿景报站器,自动红绿灯和洗车房现在全都实现了。7.看完此片想查查当年迟志强的事,突然发现他的犯罪行为竟然是:一起跳贴面舞和看内部小电影。判决的理由更是荒谬无比——随着文章《银幕上的明星,生活上的罪犯》的发表,迟志强一事在全国上下掀起轩然大波。文章发表后,南京市公安局对于该文章两名记者的失实报道提出了抗议,但碍于举国上下已被文章激起的民愤,南京市公安局不得不重新给迟志强定性。1984年5月24日,南京中院以流氓罪判处迟志强有期徒刑四年。